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

需要和想要

如果你問我們需要和想要的是甚麼?肯定的答案有幾十個,不會有一個共同的答案;如果把問題聚焦在衣食住行時,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
現今人們的價值觀念混亂,擄掠偷搶和作奸犯科的事件層出不窮。如此惡劣的社會狀況,我們人民迫切需要的是甚麼?

政治清明,社會治安穩定,國人團結和睦相處,沒有出現極端言行的挑釁和叫囂,應該是眾人的首選吧!至於一些人想要的漫無節制的言論自由,相形之下就顯得沒有那麼重要了。這樣看來,需要和想要各有不同的訴求,因人因事而起變化。它們有的是物質層面的需求,有的則是精神思想上的充實。唯值得注意的是,主觀上的需要和想要,需得到客觀環境的配合,才能獲得滿足。

需要和想要有其不同的進程,有時不是人力所能強求。二者在進程中,往往人們需要的東西易於獲得,而想要或希望得到的卻遙不可及,令人深感無奈!個人如此,世人及社會團體亦自不例外。

人類從追求自由民主民權的萌芽時期至今,歷經千百年來所做出的巨大努力,所遇到的種種艱巨的挑戰,包括人為的破壞和迫害,無不明顯地反映出“想要的極限性”來。

但,欣喜的是,人始終沒有放棄過在想要這方面的追求和渴望!

人之尊貴、高明和可愛即在此。我們固然追求物質上的需要和想要的東西,但不會摒棄理性的思考及客觀衡量事物的能力,而後做出正確的決定,用行動來獲得所需要的東西,不因過度需要的行為造成負擔,帶給自己無謂的苦惱及痛苦,成為物質的奴隸;

另一方面,我們也會懂得精神上需要和想要的東西,可經由不同方面和管道去獲取,如信仰宗教、閱讀書本以及欣賞藝術作品等來充實和豐富我們的生活,提高品性修養,做出對社會人群有益的貢獻。

需要和想要,就個人在物質與精神層面而言,是一種平衡的生活藝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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