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2月15日 星期日

以房養房做投資

財務規劃師李文暢說,金融專家說過:

“一個人要變得富有,一定要涉及兩個市場,一是股市、另一是產業市場。”

暢銷書《富爸爸、窮爸爸》作者羅柏清崎則說:“我偏好投資產業。”

羅柏清崎偏好產業是因為每當他物色到一筆好的交易,每月他都能從中獲得凈現金收入,最重要的是,他們從事產業投資可擁有很大的財務杠扞,只需付首期屋款即可獲得抵押貸款,以從事數項龐大的投資。

另一名基金經理彼得林茲認為:第一項買入的自用房地產,是一項非常好的投資,因為:進可攻、退可守。

若這項產業在日後價格上揚,可以套利出售、賺取差價;若買入後屋價停滯不前,則可自用,就當作是交房租。

首項產業須“自用”

從彼得林茲的一番話不難看出,他的見解是:第一項買入的產業必須是“自用”的房地產,假如純粹是投資,則另當別論。
自用的重點是自己用得上的,即地點靠近工作的地方、或是目前居住的地點,才算符合條件。

以上這段文字,摘錄自李文暢著書《錢、原來是這樣賺!》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